三、胡人灯用途考辩
既然器物的属性发生了变化,那么用途势必受到影响。对于之前有专家提出了器物用途为灯的观点,我也提出一些不同看法。在之前的观点中,灯的用途是与胡人形象紧密联系的。胡人顶(抱)灯或许还能与征服匈奴,收归为奴有所联系。但如果主题的人变为了神,那么,将灯与神的联系似乎就显的牵强。
司命神被认为是灯具的原因,主要是基于器身上带有圆管形的部分,这个部分通常出现在俑头顶,或由俑抱在怀中(图六)。正是这个圆管形存在,就有了之后的灯具一说。应该说,这个形象的确与今天的烛台有相似之处。可在2000年前的汉代,蜡烛的使用,并不是寻常百姓所能承担的物品,只有部分的王公贵族才能享受这奢华之物。《西京杂记》载:“南粤王献高帝石蜜五斛,蜜烛二百枚”[12]。可见汉初中原尚没有此物。亦说明此物在当时是何等珍贵。直至晋初,人们已经开始使用蜡烛,不过蜡烛依然昂贵,只有富家才能使用。《世说新语》记载:“石季伦以蜡烛作饮,石崇以此来竞豪富,其贵可知”[13]。那么,在主要物质匮乏的情况下,先行创作出他的配件(烛台),恐有本末倒置之嫌。
(图六)
再观器物形象,圆管形部分多为上丰下俭,并不适宜插入蜡烛等柱状之物。再者,从目前发现的器物中,尚未看到油脂物质的遗存。同时,在我收藏中,有一件出自黄河流域的灰陶抱婴司命神像,俑像的头顶为尖帽(胡人形象的帽子),整个器身没有出现管形可插部分(图七)。从这些信息判断,很难将器物的用途与灯联系起来。
(图七)
既然不是灯具,那这个有意制作成上丰下俭的圆管形部分用途又是什么?《楚辞·九歌·大司命》载:“孔盖兮翠旍,登九天兮抚①彗星②。竦长剑兮拥幼艾,荪独宜兮为民正”[8]。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司命神这时已经远去,带着全副仪仗登上九天,为人类扫除“扫帚星”。这里的“抚”既是指扫除。古人认为扫帚星是“妖星”,喻为凶秽之星。司命神拿着“扫帚”为人类扫除邪恶与灾祸。所以,圆管部分中真正插入的不是蜡烛,而是“扫帚”。我们看到管状部分上一道道的旋纹,正是捆绑扫帚的绳痕。但由于岁月的远去,头上(怀中)所持扫帚(植物)已完全腐化,留给我的只剩下了空空的圆孔。
(图八)—电脑复原图
汉代以后, 较少见到抱婴题材的司命神形象。这主要是司命神退出了国家级祭祀之中。司命神职能的逐渐缩小,对于统治者来说失去往日的吸引力。在《太平御览》引《汉武故事》中载:“上祀之时,祭,常有光明,照长安城如月光。上以问东方朔:此何神也?朔曰:此司命之神,总鬼神者也。上曰:祠之能令益寿乎?对曰:皇者寿悬命于天,司命无能为也”[14]。原来掌管生死子嗣的司命神,现在只能管理阴间鬼魂的花名册,对“悬命于天”的皇者鞭长莫及,无能为力。后来,民间积习相传,渐渐混淆,就难以区分了。汉代以后,由于上述方面原因,原来意义上的司命神在民间就逐渐消失,被取而代之或渐与他神融合了。
[8 ] 聂石樵.楚辞新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9 ]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0] 汉代司命神像的发现[N].光明日报,1963 - 12 - 04.
[11] 吴树平.风俗通义校释[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0.
[14] 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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