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民间博物馆藏品博览会暨民办博物馆发展西安论坛
海峡两岸民办博物馆经验交流会即将举办
自2010年以来,“第四届全国民办博物馆藏品博览会暨民办博物馆发展西安论坛—海峡两岸民办博物馆经验交流会”已连续成功举办三届。三年来,全国有近千家民办博物馆到西安大唐西市参加博览会及论坛,有力地促进了民办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在海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新的一年,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其他各方面建设,落实党的总任务,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我们的历史责任。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民办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兹定于2013年4月6日,举办“第四届全国民办博物馆藏品博览会暨民办博物馆发展西安论坛—海峡两岸民办博物馆经验交流会”。
具体安排如下:
一、规模要求
1、请邀参加本次博览会及论坛的民办博物馆单位100个,参加人数300人。包括: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管理部门领导,博物馆行业的专家学者,民办博物馆馆长及工作人员,台湾地区民间博物馆协会、各省民办博物馆协会的领导,友好合作单位领导等。
2、参加本次博览会及论坛的民办博物馆单位,原则上应在当地政府的文化、文物主管部门或当地民政主管部门进行过注册登记。
3、应邀参加本次博览会及论坛的民办博物馆须携带本博物馆的展品并提交展品的目录和图片(详见“博览会细案”);参加论坛的论文(详见“论坛细案”);本馆宣传资料(包括:500字的简介、2张图片、LOGO)。
以上资料提交时间:1300字的论文摘要在2月20日前提交,全文在4月1日前提交;2本馆宣传资料在2月28日前提交;3展品的目录和图片在3月5日前提交。
4、邀请参加博览会及论坛的民办博物馆在接到邀请函后请予回执,并按资料提交的时间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经会议组委会审核合格后方可莅临会议。
二、活动内容
1、民办博物馆藏品博览会
2、民办博物馆发展西安论坛—海峡两岸民办博物馆经验交流会
三、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陕西省文化厅 陕西省台办 陕西省文物局 西安市文物局 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陕西省国际贸易促进会
承办单位:陕西省民间博物馆协会 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 西安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全国民间博物馆馆长联谊会 内蒙古民办博物馆协会 河南省民办博物馆协会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4月6日----8日(论坛);
4月6日-----10日(博览会)
地点: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西安大唐西市国际展览馆
五、参会费用
1、交通费:参会单位及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及参展展品的往返运输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2、食宿安排:免费安排参会人员落地食宿。
入住时间:2013年4月5日8:00;
离会时间:4月9日14:00(论坛);4月11日14:00(博览会)。
3、展场费用:免收展位费、展柜费以及相关的水、电等杂费。
4、接待人数:各博物馆单位可派1--2名人员(自带车辆的可3人)参会,以保证展品展出安全需要。
附件:
1、“博览会细案”
2、“论坛细案”
第四届全国民办博物馆藏品博览会暨民办博物馆发展西安论坛—海峡两岸民办博物馆经验交流会组委会
博览会细则
博览会名称:
第四届全国民办博物馆藏品博览会
博览会要求:
1、组委会为参加本次博览会的民办博物馆提供一个展位,并配置展柜。各馆可根据本馆的展品数量及体积提出展位及展柜要求,由组委会最后决定。藏品体积请参考:立式展柜:长60、宽60、高180厘米(可用部分100厘米);低平展柜长120厘米、宽60㎝、高120厘米(可用部分30厘米)。
2、请各博物馆遴选精美藏品、产品参展,范围包括:历史文物、地方民俗艺术品、工艺美术品、书画艺术品、文化创意产品等等。
3、请各参展博物馆于2013年3月5日前将展品目录、图片(像素5M以上)提交组委会,以便汇集出版《博览会会刊》(博览会举办之前出版)。
4、布展时间4月5日,请各馆届时务必将展品运至展场。
博览会地点:
西安大唐西市国际展览馆(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118号)
联系方式:
邮政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118号(邮编:710068)
E-mail:bowuguanxiehui@126.com
电话:029-88699821
传真:029---88699362
联系人:陈凡
13319277603
屈春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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