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论坛用户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四章 论坛管理
第五章 版权声明
第六章 处罚原则
第七章 责任声明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论坛命名为"陶雅论坛"。下属分类为博客(blog)、论坛(bbs)。
第2条 本论坛所有权、经营权均属陶雅论坛。
第3条 本论坛的管理维护由陶雅论坛论坛部门负责。
第二章 论坛用户
第4条 遵守陶雅论坛用户服务条款,并且在陶雅论坛论坛注册的用户(论坛与博客注册渠道统一在论坛www.taoyacn.com中注册),可成为陶雅论坛注册用户(以下简称"论坛用户"),拥有论坛用户基本权限。当您的论坛帐号连续6个月或以上未登录论坛,陶雅论坛论坛有权删除或冻结该帐号论坛资料。
第5条 本论坛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请求,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提供除外。
第6条 本论坛用户享有在论坛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若栏目中有特殊规定,或受到论坛处罚而关闭发言权限则例外。
第7条 本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版主;本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开设论坛新版。
第8条 本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 本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10条 本论坛用户享有言论自由权利;并适度拥有修改、删除自己发表的文章的权利。
第11条 本论坛用户不得在本论坛发表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任何包含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六)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七)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八)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九)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十)扰乱论坛、聊天室正常秩序的;(以陶雅论坛认定为准)
(十一)损害陶雅论坛合法权益的;
(十二)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12条 本论坛用户在相关讨论区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款外,还应遵守该讨论区的相关规定。
第13条 未经陶雅论坛同意,禁止在本论坛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第四章 论坛管理
第14条 本论坛设定由陶雅论坛、管理员和协理员、版主组成的梯级管理体系,其中协理员与版主由网友竞选担任。
第15条 本论坛站长由陶雅论坛正式全职员工担任;站长行使本论坛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和权力;站长代表本论坛官方立场,除站长之外的任何论坛管理人员及网友言论,由其本人承担,均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第16条 本论坛内容监察工作由陶雅论坛内容监督组负责。
第五章 版权声明
第17条 本论坛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陶雅论坛立场无关。
第18条 陶雅论坛有权将在本论坛发表的文章或图片自行使用或者与其他人合作使用于其他合法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杂志、刊物等,使用时需为作者署名,以发表文章时注明的署名为准。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19条 本论坛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20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陶雅论坛博客”、“陶雅论坛”或“www.taoyacn.com”。
(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陶雅论坛论坛"或"www.taoyacn.com"。
(3)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六章 处罚原则
第21条 论坛管理人员认为用户违反本用户条款任一规定的,有权对用户给予警告、删贴、关闭其部分权限、暂停帐号使用直至删除帐号等处罚。
第22条 本论坛用户不得利用论坛BUG进行任何活动,如有违反,论坛有权作出关闭其部分权限、暂停帐号使用直至删除帐号处理,同时论坛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责任声明
第23条 本论坛用户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纠纷与损失,陶雅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可以及时与本论坛的管理人员联系。具体的联系方法为:taoyacn@163.com
第24条 本论坛用户因为违反本论坛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陶雅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5条 本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陶雅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26条 陶雅论坛保留修改完善本条款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2、陶雅(论坛、博客)用户基本管理规则
第1条 本论坛命名为"陶雅中国古陶论坛",以下简称论坛。
第2条 本论坛系统维护、程序修改以及论坛的纪律维护由西安汉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
第3条 本论坛管理人员所制定之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规则相抵触。
第二章 论坛公民
第4条 于本论坛注册成为本论坛正式社员,获得论坛内一般公民权限。
第5条 使用不恰当的帐号名称和昵称者,或有意采用与他人相似ID以引起不必要误会者,首先提出劝改意见,对方无正当理由仍然不改者,将在发现后封锁其ID。
第6条 论坛会员级别分类
1、匆匆过客 未注册并发贴
2、新手上路 发贴量在0-500贴,标志为1颗星
3、高手进阶 发贴量在500-2000贴,标志为2颗星
4、行家里手 发贴量在2000-5000贴,标志为3颗星
5、收藏专家 发贴量在5000以上贴,标志为4颗星
6、实名用户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传真件或数码照片,真实地址,姓名等的用户 标志为6刻星
7、各版版主 标志为5颗星。
版主均为实名用户,但只有5颗星。
第7条 本论坛公民的个人隐私受到本论坛保护,除非重大原因事故,本论坛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个人隐私,政府部门因法律需要除外。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8条
本论坛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
第9条 本论坛公民不得在本论坛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包含种族、肤色、 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歧视内容的言论,不得发表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言论,不得发表宣扬邪教、色情、淫秽、暴力、迷信、教唆犯罪的言论。本论坛为收藏投资性质的文化论坛,不得发表肮脏,污秽语言。
第10条 所发言论尽可能与本版块类别相关,对于偏离主题者,版主和管理员有权利将该贴转移到相关版块。
第11条 对其它社员、论坛主管和版主的投诉请提交在版务与投诉版块,否则论坛主管和版主和移动主题或删除的权利。
第四章 公社管理
第11条 本论坛设定由论坛主管、管理团队、版主组成的梯级管理体系。
第12条 论坛主管负责论坛发展规划、版块规划、设置管理人员权限、技术支持、对外交流、发布论坛重要公告及协调论坛管理团队工作、接受对下级管理人员投诉等事务。
第13条 论坛管理团队负责接受社员日常投诉,对重大事项建议及投票决定重要事项等工作。
第14条 斑竹负责管理所辖栏目,内容主要包括论坛公共秩序维护、精华文章遴选、组织论坛活动等工作。
第15条 管理团队成员的任期为一年,本次任期为2011年5月10日至2012年5月15日,在此期间有严重违反本规则的管理团队成员,由其它管理团队人员投票,可免除其权利,并通过投票选举新的人员补充。
第16条 版主的任免由本人申请、所有社员提议相结合,由论坛主管最后决定并公布,版主无具体任期。可随时根据个人情况提出辞职或取消其权利。
由于版主个人原因无法长时间参与管理者,论坛管理员有权做出暂停版主职务的决定
第五章 交易管理
第17条 陶雅论坛为广大收藏投资爱好者提供交易平台-“古董集市”,在其它版快严格禁止交易贴出现,否则将给予删除处理,并做相应处罚。相关投诉也必须在“古董集市”提出,不得在其它板块提出,否则版主或其它管理人员有删除或转移的权利。
第18条 陶雅论坛交易管理规则由陶雅论坛主管、管理团队、版主在采纳大家意见后详细制定
第19条 陶雅论坛仅对违反规定者处以网络相关的处理措施和道义上的谴责,但并不具备强制性交易或强制性取消交易的功能。
第六章 处罚规定
第20条 本论坛的处罚分为:锁贴、删贴、警告、严重警告、暂停发言、删除该用户、封IP等7级;
第21条 在发生辱骂情况时,论坛主管和版主可酌情处理;
第22条 对版主对于辱骂情况有视而不理的情况,可象论坛主管投诉。
第23条 对所有出发情况,将集中在“服务与投诉”栏目置顶。
第七章 版权声明
第24条 本公社社员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25条 陶雅论坛有权将在本论坛发表的文章或图片用于本网站内艺术公社以外其他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26条 本论坛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27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陶雅论坛艺术论坛社"或"www.taoyacn.com"。
(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陶雅论坛"。
(3)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29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在陶雅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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