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予以减免。 第十四条讲:民办博物馆门票收入依法免征营业税。
第十六条讲:对符合非营利组织认定条件的民办博物馆,经财政、税务部门认定后,其符合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内的有关收入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十七条讲:个人、企业以及其他团体对民办和行业博物馆的捐赠、赞助涉及税收减免和奖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讲:民办博物馆的用水、用电和使用燃气空调的主馆部分的用气,执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共文化事业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讲:新建和利用已有建筑改建的民办博物馆,对其中用于展览、修复、库房、科研、设备间、办公室等区域的建筑面积,以政府股权投入的方式,分别按每平方米500元和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博物馆新建或改建项目补助最高金额分别不超过300万元和100万元。 第二十条讲:参照国家博物馆评估定级标准,将民办和行业博物馆按照展陈面积、藏品数量、等级、类型等因素,经综合考评分为大、中、小三个级别。根据博物馆提供社会服务、发挥社会效益的质量和程度,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 对民办博物馆每馆每年按照对应等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运转经费补助。
第二十一条讲:对民办和行业博物馆组织的利用自有藏品赴市外进行展览和引入展品在自有馆内举办的展览活动,分别按照赴境外、市外展览和引进展览的临展类型,综合每次临展规模、藏品等级、展览天数等情况,分为大、中、小型展览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第三十条讲:经审核批准设立的民办博物馆,依法拥有的藏品、资产、受赠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和处分权,并依法予以保护;在行业准入、评估定级、行业评比、对外合作、馆际交流、表彰奖励、信息资源等方面,享有与国有博物馆同等的法律地位。 第三十五条讲:每年按照统一标准对民办和行业博物馆的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从考核为优秀的博物馆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从以上引述我们可以看出:西安市《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从建设优惠、税费减免、补助奖励、财政金融扶持等方面,对促进民办博物馆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做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而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请问,如果全国各地都能像西安市这样,不仅明白民办博物馆和国有博物馆一样,都是公共文化服务这一“公共物品”的生产者的道理,明白其服务都是需要政府购买的道理,而且还能从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高度,出台促进民办博物馆健康与可持续发展政策,那么,我国民办博物馆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环境问题,即生存问题,不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了吗?
在此,我还想补充一点,那就是对民办博物馆所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的购买方式似乎可以设计得更科学一些。譬如,是不是可以模仿“教育券”的方式,发行“文化券”?这样,民办博物馆,甚至国立博物馆千方百计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也就调动起来了。因为博物馆从政府那里获得补偿经费的多寡,主要是靠参观者的多少来决定的。参观者多,你收到的“文化券”就多,你凭收到的“文化券”从政府那里领到的经费就多。反之则少。如果这个建议得到落实,国立与民办博物馆之间,各个博物馆之间为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竞争局面就会很快形成,政府以最经济的方式(使用纳税人的钱)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目的便可以达到。这个建议,还涉及到公民文化权利的有效落实问题,意义十分重大。但限于篇幅,在此不予展开。
备注:最早提出“教育券”理论的是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所谓“教育券”,是指政府把原来直接投入公立学校的教育经费按照生均单位成本折算以后,以面额固定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