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文物管理处文物征集公告 滨州历史悠久,人文荟萃。2009年9月28日,包括滨州市博物馆在内的滨州市文化中心开工奠基。目前,滨州市博物馆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内外装及陈展工作正有计划地向前推进。不久的将来,一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体现黄河三角洲文化、反映滨州悠久历史、融合传统风格与现代理念的大型综合性博物馆将全面建成。 为充实和丰富即将建成的市博物馆馆藏内容,充分展现滨州的文明发展历程,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滨州市文物管理处特向社会征集文物: 一、 征集范围 主要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与资料。特别是反映我市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军事等各方面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典型实物和文献资料。
(一)滨州古代文物
1、佛教造像:包括各类金、石、陶质造像、造像碑等,尤以南北朝时期造像为主。 2、盐业文物:滨州是商周王朝重要的产盐基地,遗留下众多与制盐有关的盐迹、遗物,如盔形器、滤器等。 3、书画及名人遗物:包括手稿、信札、题字、签署件、生活用品等。尤以滨州当地名人字画、信札为主。 4、史前遗物:如石器、陶器、玉器、骨器、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等。 5、陶俑、三彩俑、泥塑等陶器。
6、铜器:包括历代礼器、生活用具、生产工具、铜镜、兵器等。
7、其它
(二)滨州近代(1840年--1949年9月30日)文物 具体包括: 1、反映近现代滨州社会变革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文物,以渤海革命老区留存的革命文物为主。 2、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与滨州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3、近代以来滨州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著名爱国侨领、社会知名人士的有关文物。 (三)现当代文物
反映滨州现代化工业文明进程的文物,特别是反映改革开放成 就的文物。重点征集老机器、老产品、老厂房图片等反映滨州经济建设、经济政策、生产技术、生产工具变迁等内容的文物。 二、 征集方式 (一) 社会捐赠
接受个人、团体捐赠,是文物征集的主要途径。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文物无偿捐赠给国家。 滨州市文物部门将对捐赠者予以表彰、致谢。特别重大捐赠者,将设特别展厅特别陈列。 (二) 收购 在对拟收购文物进行鉴定后,本着“增补短缺”的原则,对 符合入藏标准的文物给予合理的评估,与卖方协议价购。 (三)公安部门移交 近年来,我市公安部门加大打击盗掘文物行为的力度,破获收缴了一批珍贵文物。符合移交规定的文物应早日移交给文物部门。 (四)代为保管 对个人持有的家传文物或流动、流通文物,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向文物部门提出委托代为保管。由文物管理部门负责评估、鉴定、拍照、建档、签订无偿保管协议,文物持有者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取回自己的文物。
特此公告。 文物征集联系人:王伟
张卡
电话:0543-3321655
3326516 手机:13181030111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660号滨州市文物管理处
邮编: 256600
电子邮箱:zhangka1@163.com 滨州市文物管理处 2011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