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众共有•大众共享”
——关于民办博物馆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经济学思考
(郑州市华夏文化艺术博物馆李宝宗)
一、关于民办博物馆的地位问题
自文化部2006年颁布“国家扶持和发展博物馆事业,鼓励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博物馆”的政策以来,短短几年时间,我国民办博物馆事业,便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据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公布的数字看,截至2010年,全国依法注册的博物馆为3415个,其中民办博物馆456个,占总数的13%。根据该《纲要》规划,到2020年,全国博物馆的数量,将要从现在全国平均40万人一个,达到平均25万人一个。届时,全国博物馆的总数将要达到5600多个,其中民办博物馆1100多个,占总数的20%。
也许是囿于上述数字中民办博物馆所占比重的影响,一提起民办博物馆,目前大多数人还是持“民办博物馆是国立博物馆的必要(或“重要”)补充”的观点。我以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那就让我们来看一组数字吧:据中国收藏家协会公布的数字,截止2009年底,我国在册的收藏家协会会员已达到7000多万。而目前呢,有的说已达到9000万。就仍以7000万来算吧,按最保守的每个会员收藏5件文物来算,那就是3.5亿件。3.5亿件,这就是民办博物馆发展的物质基础。而目前国立博物馆的馆藏文物有多少呢?在今年3月27日于河北霸州召开的“中国民办博物馆年鉴编辑工作座谈会”上,我与原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先生算过一笔账:中国国家博物馆最多,160万件,故宫博物院120万件,还有文物大省河南、陕西、山西、山东、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甘肃等,都不超过200万件(2012年4月7日下午,在大唐西市博物馆召开的“第三届民办博物馆发展西安论坛”开幕式上,陕西省文物局副局长刘云辉先生讲:陕西作为文物大省,有几十家博物馆,馆藏文物达100多万件)。如果与全国各地2900个地级市、县级市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合在一起统算,按平均每个10万件计,也就是3亿件左右。看看这些数字,你还能说民办博物馆是国立博物馆的必要补充或者重要补充了吗? 因此,我以为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民办博物馆是“我国博物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是我个人的观点,而且也是原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先生的观点(见《》)。 二、关于民办博物馆财产的博物馆法人性质问题 一提起民办博物馆,在人们的头脑中就会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马上浮现出来,那就是“私人的”三个字。其实,这也是一个错误观念,需要更新。为什么这样说呢? 产权经济学告诉我们:财产权是指对财产的依法占有、处分、收益等三种权利的组合。而在这三种权利中,最重要的是收益权。也就是说,如果你具有了对某一财产的收益权,那么其占有与处分权利的有无也就是无所谓的事情了。 据此,我们来看一看民办博物馆创办者对其所具有的财产(创办博物馆的文物)所具有的权利的性质吧。首先,根据《非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他没有占有权,因为博物馆一旦建立,原来属于他私人的财产便已经成为博物馆的法人财产了;也就是说原来属于“私人收藏”的文物,因为博物馆的开办而已经变成为“公共收藏”的文物了。其次,根据《博物馆管理办法》,原来属于他自己的文物,一旦备案到国家文物局,他便也同时失去了通过转让变现(处分)的权利了,因此他也没有了处置权。再次,根据免费开放的现实,他也因此失去了收益权。 那么,他为什么要办这个博物馆呢? |